4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长春海关副关长吴志秀介绍了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政策措施及长春海关相关推进工作情况,并与长春海关监管通关处聂晓山处长回答了记者提问。据吴志秀介绍,“3月30日,海关总署正式对外发布公告,从5月1日起,正式启动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中国经济新常态和贸易发展新业态,客观上要求海关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海关区域通关监管新机制,以海关区域通关的大协作,助力开放型经济的新发展。为主动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海关总署研究制定了《2015年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工作方案》,确定了由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和东北区域、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同构成的“3+2”的覆盖全国海关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并将实现跨区域海关间的互联互通。将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满洲里6个海关整合为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板块,涉及范围是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聂晓山说,推进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目标是充分尊重市场和物流规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打破海关辖区界限,实现区域海关之间的执法统一,促进各类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通,最终的目标是形成集约高效,协调统一的一体化通关管理新格局。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海关简政放权、统一执法。较以往改革而言,最本质的区别在于从根本上打破了地域限制和关区的行政界线。营造“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实行此项改革后,将为我省进出口企业带来哪些好处?据吴志秀介绍,吉林省属于内陆沿边欠发达地区,长期以来,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先天不足,大型企业多、国有企业多、距离港口远,进出口企业物流成本较高。2014年吉林省进出口总值263.8亿美元,仅同比增长2.1%。经济发展呈现“中低速,小波动”的新特征,既有下行压力,也有上升动力。实施东北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改革,能够为吉林省进出口企业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必将有力推动东北开放型经济的新发展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落实。通关手续更加简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没有企业类别限制,适用于东北地区所有进出口企业,取消了企业准入资质审批,降低了门槛,不同类别企业均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一体化通关方式,许可证区内通用;企业自主选择纳税、货物验放均能在申报地海关完成,企业可直接提取货物,不需要到口岸海关办理二次放行手续,通关手续更加便利简洁,关企沟通更加顺畅。执法更加统一。企业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一体化改革后,企业通关成本显著下降。以一个40尺进口海运集装箱(不查验)从大连港运输到长春地区为例,选择一体化通关作业模式的物流成本较改革前下降约20%-30%。企业通关效率将进一步提高。同样以一个40尺进口海运集装箱从大连港运输到长春地区所需的通关时间来分析,由于减少了企业往返海关现场所需时间及办理手续的环节,初步估算,实行一体化通关模式较之改革前所需时间将节约12-24小时,通关效率明显提高。 作者:四川北斗星物流返空网